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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规范数字虚拟人服务,积极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发展_京报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围绕人工智能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在网络信息服务业态不断革新、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数字虚拟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订《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破解行业发展痛点难题,既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划定清晰路径、筑牢安全屏障,也为全方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是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里程碑。 一、坚持智能向善,顺应时代发展大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与安全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办法》坚持智能向善的原则,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一)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夯实人工智能治理制度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作出明确部署。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强调制度化的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深化,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办法》不仅是对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响应,更是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底层逻辑,充分彰显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是顺应新时代管网治网要求、有效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也为全球人工智能行业治理贡献了兼具可行性与前瞻性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 (二)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保护网民合法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靳东针对AI换脸乱象频发、维权难度大的现实困境,公开呼吁加快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坚决遏制技术滥用。人民群众的焦虑,本质是对技术越界的担忧。《办法》单独设置“权益保护”章节,明确提出针对个人信息、人格权、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措施,有力推动“保护个人信息、尊重人格尊严、维护知识产权”内化为行业共识,真正让数字虚拟人成为丰富生活的安全“助手”,而非侵蚀权益的隐患“毒手”。《办法》顺应人民呼声,消除技术发展带来的不安,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网络乱象治理,促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办法》直指当前网上各种乱象和不良现象,坚决实施“靶向治疗”。《办法》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数字虚拟人服务,不得生成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办法》还明确身份告知、数据处理等方面服务规范,从技术治理源头筑牢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为企业划定清晰的行为底线与法律红线,更加有利于企业降低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推动行业合规化、安全化、可持续发展,构建智能时代安全有序、健康向善的网络生态,让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真正惠及社会、服务民生。 二、突出敏捷治理,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国家网信办此次推出数字虚拟人专项管理办法,是监管部门积极履行依法管网、技术管网、精准治网职能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敏捷治理、前瞻治理、精准治理的现代化治理理念,为数字虚拟人行业划定合规底线、明确发展方向、明晰责任边界,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协同,筑牢行业发展底线 《办法》开篇即明确立法宗旨,将“促进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目标,通篇贯穿“发展与安全同步推进、协同发力”的核心思路,实现鼓励创新与严守底线有机统一。一方面,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鼓励数字虚拟人技术在各行各业落地应用,在坚守智能向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行业开展示范化服务、场景化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充分释放技术创新活力;另一方面,严守内容安全和价值导向底线,明确要求服务全过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设置禁止性条款、列明违规红线并配套监督罚则、划定行业刚性边界,确保数字虚拟人产业始终沿着合规向善、安全可控的方向稳步前行。 (二)聚焦权益精准保护,破解行业治理难题 治理数字虚拟人行业乱象,核心在于筑牢各类主体合法权益防护屏障,破解AI技术应用带来的权益失衡、权益受损难题。相较于传统互联网信息服务,AI生成的高仿真数字虚拟人极易引发公众混淆,进而带来肖像权、人格权、知识产权、隐私权等权益纠纷。对此,《办法》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权益保护体系,实现精准施策、全方位防护。事前,严格规范自然人肖像、声音等个人信息的使用流程,明确要求获取合法授权,严把虚拟人形象生成源头关;事中,强化服务过程中的人格权、知识产权保护,严守商业道德与行业规范,全方位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事后,明确服务提供者在停止授权或服务终止后,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权益受损等问题,有效补齐虚拟人产业合规治理短板,推动行业形成权责清晰、维权有道、保障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强化系统综合治理,构建闭环监管机制 针对数字虚拟人技术迭代快、应用场景广、风险隐患隐蔽复杂的行业特性,《办法》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源头管控与全程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闭环式技术治理体系,推动行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前端治理转变。一方面,《办法》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相关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审核机制与技术防控措施,严格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全流程,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严防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重点落实身份告知义务,要求数字虚拟人服务全程在显著位置标注“数字人”提示标识,清晰明示虚拟身份属性,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与辨识权,从源头压缩违法违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推动新规与现有人工智能监管体系有效衔接,明确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核心监管要求,畅通公众维权与监督渠道,通过制度规范、责任压实多管齐下,构建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相衔接的高效治理格局。 三、凝聚多方共治合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生态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必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效能。推动《办法》制定,实现数字虚拟人健康安全发展、构建人机和谐共生的数字生态,需要凝聚政府、企业等多方共治合力,筑牢协同治理坚固屏障。 (一)强化政府引领作用,系统谋划与精准发力并举 《办法》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进一步补齐数字虚拟人领域监管短板,实现对人工智能新业态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办法》鼓励数字虚拟人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落地,在保证智能向善和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示范应用,支持数字虚拟人技术研发创新、健全标准体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等内容,推动构建完善数字虚拟人服务生态体系。更深层次地看,真正做到既紧跟技术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又盯网络空间新问题新缺口,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在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保护数据安全等宏观层面起到积极作用,引领数字虚拟人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相互促进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技术支持者、传播平台等相关主体的规范要求,注重强化压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合规贯穿于产品设计、研发、运营全过程。《办法》明确提出,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数字虚拟人服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沉迷提示等机制,建立完善内容导向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既是强化业务部门守好第一道安全合规防线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防范化解新兴技术风险的必要之举。唯有引导企业自觉将安全合规作为生存发展的底线红线,把社会责任融入价值追求,才能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推动数字虚拟人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让技术创新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积极力量。 (三)汇聚行业协同力量,构建健康互动生态 《办法》提出,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团体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制定完善服务规范、强化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办法》为行业组织深化人工智能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有利于汇聚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围绕信息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评估方法和认证规范,为数字虚拟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规范指引。 (作者系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来源:网信中国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 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客户端 分享到

🏷️ #治理 #数字虚拟人 #安全合规 #共治 #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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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6年镇文明城市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奋书文库

本次会议围绕镇文明城市建设的任务部署,强调以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为指引,深刻理解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性、民生性与系统性。通过观看暗访专题片,认识到当前问题的严重性与迫切性,要求把文明城市建设放在重要政治任务和高质量发展全局中来推进,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福祉。总结出三方面的核心思路:一是从政治高度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克服厌战情绪,确保测评标准向民生和常态化成效倾斜;二是以发展维度推动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全局,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治理效能,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环境;三是以民生导向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提升获得感与安全感。针对问题,提出精准举措聚焦重点领域:一是交通文明治理,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等顽疾,完善标志信号与停车体系,开展广泛的文明交通宣传;二是背街小巷与市场周边的精细管控,解决环境卫生、秩序混乱等短板,落实门前三包,推动数字化管理与网格化治理落地,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数字赋能”平台,推动网格日巡查、日响应、周调度,确保问题快速发现与处置,为镇域治理高效闭环打下坚实基础。

🏷️ #文明城市 #治理 #民生 #数字化 #网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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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孙成坤建议:制定城市管理法 以良法促善治【两会政法好声音】-中国长安网

全国人大代表、鸡西市委书记孙成坤提出要尽快制定城市管理法,以良法促善治。鸡西作为资源型城市,煤炭和石墨产业发达,但城市管理也面临多重挑战,如同一占道经营被多部门重复处罚、老旧小区改造与规划管理脱节导致“改完就乱”的现象,以及缺乏统一标准的数据共享形成信息孤岛。目前城市管理依赖的法规层级较低、效力不足、内容冲突,且随着超大城市治理难度增大和中小城市公共服务短板凸显,现有制度难以满足新形势需求。孙成坤强调城市管理法应具备坚实政策基础和丰富实践土壤,借鉴北京、上海、杭州等地的创新经验,为国家立法提供素材。
他建议将城市管理法列入2027年度立法计划,明确主体权责、统一覆盖规划实施、基础设施、公共秩序、智慧治理等七大领域,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确立治理原则,以人为本、智慧赋能、多元共治为导向,并留出差异化立法空间;完善治理制度,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统一数字化平台标准、补齐公共服务与生态环保短板;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与裁量基准,推动柔性执法,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最终目标是通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基本法,打通政府治理资源与市民需求的“最后一公里”,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法治基础。

🏷️ #城市管理法 #治理优化 #数字化平台 #公共服务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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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孙成坤建议:制定城市管理法 以良法促善治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孙成坤提出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法的建议,强调以良法促进城市善治。作为资源型城市的管理者,鸡西市在矿业和石墨产业方面具备丰富实践,但在城市治理中面临多重挑战:同一占道行为被不同部门重复处罚、老旧小区改造与规划管理脱节导致“改完就乱”、各地已有数字化平台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信息孤岛等问题突出。现行法规层级偏低、效力不足、内容冲突,难以满足超大城市治理难度和中小城市公共服务短板的需求。孙成坤认为,城市管理法具有扎实政策基础和实践土壤,应将其纳入2027年度立法计划,明确七大领域的主体权责,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确立以人为本、智慧赋能、多元共治的治理原则,并保留不同类型城市的差异化立法空间。完善治理制度需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统一数字化平台标准、补齐公共服务与生态环保短板,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柔性执法以保障相对人权益。通过系统完备的城市管理基本法,打通政府治理资源与市民需求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全国两会 #城市管理 #治理法 #数字化平台 #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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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取纸”背后的公共服务数字化思考_腾讯新闻

据九派新闻,柳州公园公厕的免费取纸机实际引导用户进入需手机验证码的付费订阅页面。反复操作十分钟纸巾未取,手机却收到了订阅短信。公园方称初衷良好,拆除设备暴露数字化转型中的治理短板:便民与商业逻辑混杂,信任被商业化利用。\n此事提醒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不能只追求科技感与便捷,更要兼顾公平与人文关怀。管理部门需主动主导,建立服务标准、退出机制与用户反馈渠道,确保公共性不被稀释。引入技术时,应以人为本,强化监督,避免将责任外包,使技术服务公众生活。

🏷️ #数字化转型 #公共服务 #治理短板 #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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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领导干部数字化胜任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尤其是在数字化转型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数字思维、数字化胜任能力,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数字化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思维方式的升级,培养领导干部的数字思维涉及数感、数用和数智三个方面,以便于更好地应对数字化带来的挑战。

同时,提升领导干部的数字化能力也至关重要。他们应当深入理解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治理的内涵,积极利用数据驱动决策,以提升治理效能。然而,部分领导干部在数字化能力上仍显不足,需要通过系统化培训和实践导向的学习来弥补短板,强化数据治理能力和跨部门协作。

最后,考核机制将在提升领导干部数字化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数字化胜任能力纳入考核体系,关注数据应用的实效,建立与考核结果相关的激励机制,能够促使领导干部重视数字化实践,推动其主动提升数字化胜任能力,进而实现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

🏷️ #数字化 #干部培训 #数字思维 #治理能力 #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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