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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施行_金融监管_财富频道
近年数字经济浪潮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手机银行、理财APP、短视频直播等渠道实现低成本高覆盖的网络营销,极大提升普惠性与便捷性。然而,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无序竞争等乱象屡现,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积聚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金融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该办法强调依法监管、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内容与展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并对第三方平台的转委托、导流、资质使用等提出严格约束,要求金融机构承担主体审核与风险管控,平台提供透明信息披露与合规营销,杜绝诱导性话术、强制搭售及互动咨询等违规行为。通过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的边界、规范营销话术、提高信息透明度,办法旨在构建公平有序、可持续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保护水平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短期来看,合规要求或对商业模式带来一定压力,但长期有望淘汰违规主体,促使行业从“流量至上”转向“合规优先”,为优质产品与服务创造空间。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平台治理 #合规发展
🔗 原文链接
📰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施行_金融监管_财富频道
近年数字经济浪潮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手机银行、理财APP、短视频直播等渠道实现低成本高覆盖的网络营销,极大提升普惠性与便捷性。然而,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无序竞争等乱象屡现,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积聚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金融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该办法强调依法监管、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内容与展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并对第三方平台的转委托、导流、资质使用等提出严格约束,要求金融机构承担主体审核与风险管控,平台提供透明信息披露与合规营销,杜绝诱导性话术、强制搭售及互动咨询等违规行为。通过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的边界、规范营销话术、提高信息透明度,办法旨在构建公平有序、可持续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保护水平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短期来看,合规要求或对商业模式带来一定压力,但长期有望淘汰违规主体,促使行业从“流量至上”转向“合规优先”,为优质产品与服务创造空间。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平台治理 #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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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规范数字虚拟人服务,积极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发展_京报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围绕人工智能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在网络信息服务业态不断革新、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数字虚拟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订《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破解行业发展痛点难题,既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划定清晰路径、筑牢安全屏障,也为全方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是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里程碑。 一、坚持智能向善,顺应时代发展大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与安全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办法》坚持智能向善的原则,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一)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夯实人工智能治理制度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作出明确部署。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强调制度化的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深化,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办法》不仅是对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响应,更是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底层逻辑,充分彰显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是顺应新时代管网治网要求、有效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也为全球人工智能行业治理贡献了兼具可行性与前瞻性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 (二)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保护网民合法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靳东针对AI换脸乱象频发、维权难度大的现实困境,公开呼吁加快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坚决遏制技术滥用。人民群众的焦虑,本质是对技术越界的担忧。《办法》单独设置“权益保护”章节,明确提出针对个人信息、人格权、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措施,有力推动“保护个人信息、尊重人格尊严、维护知识产权”内化为行业共识,真正让数字虚拟人成为丰富生活的安全“助手”,而非侵蚀权益的隐患“毒手”。《办法》顺应人民呼声,消除技术发展带来的不安,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网络乱象治理,促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办法》直指当前网上各种乱象和不良现象,坚决实施“靶向治疗”。《办法》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数字虚拟人服务,不得生成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办法》还明确身份告知、数据处理等方面服务规范,从技术治理源头筑牢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为企业划定清晰的行为底线与法律红线,更加有利于企业降低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推动行业合规化、安全化、可持续发展,构建智能时代安全有序、健康向善的网络生态,让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真正惠及社会、服务民生。 二、突出敏捷治理,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国家网信办此次推出数字虚拟人专项管理办法,是监管部门积极履行依法管网、技术管网、精准治网职能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敏捷治理、前瞻治理、精准治理的现代化治理理念,为数字虚拟人行业划定合规底线、明确发展方向、明晰责任边界,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协同,筑牢行业发展底线 《办法》开篇即明确立法宗旨,将“促进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目标,通篇贯穿“发展与安全同步推进、协同发力”的核心思路,实现鼓励创新与严守底线有机统一。一方面,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鼓励数字虚拟人技术在各行各业落地应用,在坚守智能向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行业开展示范化服务、场景化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充分释放技术创新活力;另一方面,严守内容安全和价值导向底线,明确要求服务全过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设置禁止性条款、列明违规红线并配套监督罚则、划定行业刚性边界,确保数字虚拟人产业始终沿着合规向善、安全可控的方向稳步前行。 (二)聚焦权益精准保护,破解行业治理难题 治理数字虚拟人行业乱象,核心在于筑牢各类主体合法权益防护屏障,破解AI技术应用带来的权益失衡、权益受损难题。相较于传统互联网信息服务,AI生成的高仿真数字虚拟人极易引发公众混淆,进而带来肖像权、人格权、知识产权、隐私权等权益纠纷。对此,《办法》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权益保护体系,实现精准施策、全方位防护。事前,严格规范自然人肖像、声音等个人信息的使用流程,明确要求获取合法授权,严把虚拟人形象生成源头关;事中,强化服务过程中的人格权、知识产权保护,严守商业道德与行业规范,全方位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事后,明确服务提供者在停止授权或服务终止后,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权益受损等问题,有效补齐虚拟人产业合规治理短板,推动行业形成权责清晰、维权有道、保障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强化系统综合治理,构建闭环监管机制 针对数字虚拟人技术迭代快、应用场景广、风险隐患隐蔽复杂的行业特性,《办法》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源头管控与全程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闭环式技术治理体系,推动行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前端治理转变。一方面,《办法》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相关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审核机制与技术防控措施,严格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全流程,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严防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重点落实身份告知义务,要求数字虚拟人服务全程在显著位置标注“数字人”提示标识,清晰明示虚拟身份属性,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与辨识权,从源头压缩违法违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推动新规与现有人工智能监管体系有效衔接,明确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核心监管要求,畅通公众维权与监督渠道,通过制度规范、责任压实多管齐下,构建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相衔接的高效治理格局。 三、凝聚多方共治合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生态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必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效能。推动《办法》制定,实现数字虚拟人健康安全发展、构建人机和谐共生的数字生态,需要凝聚政府、企业等多方共治合力,筑牢协同治理坚固屏障。 (一)强化政府引领作用,系统谋划与精准发力并举 《办法》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进一步补齐数字虚拟人领域监管短板,实现对人工智能新业态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办法》鼓励数字虚拟人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落地,在保证智能向善和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示范应用,支持数字虚拟人技术研发创新、健全标准体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等内容,推动构建完善数字虚拟人服务生态体系。更深层次地看,真正做到既紧跟技术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又盯网络空间新问题新缺口,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在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保护数据安全等宏观层面起到积极作用,引领数字虚拟人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相互促进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技术支持者、传播平台等相关主体的规范要求,注重强化压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合规贯穿于产品设计、研发、运营全过程。《办法》明确提出,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数字虚拟人服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沉迷提示等机制,建立完善内容导向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既是强化业务部门守好第一道安全合规防线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防范化解新兴技术风险的必要之举。唯有引导企业自觉将安全合规作为生存发展的底线红线,把社会责任融入价值追求,才能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推动数字虚拟人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让技术创新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积极力量。 (三)汇聚行业协同力量,构建健康互动生态 《办法》提出,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团体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制定完善服务规范、强化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办法》为行业组织深化人工智能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有利于汇聚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围绕信息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评估方法和认证规范,为数字虚拟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规范指引。 (作者系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来源:网信中国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 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客户端 分享到
🏷️ #治理 #数字虚拟人 #安全合规 #共治 #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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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规范数字虚拟人服务,积极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发展_京报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围绕人工智能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在网络信息服务业态不断革新、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数字虚拟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订《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破解行业发展痛点难题,既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划定清晰路径、筑牢安全屏障,也为全方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是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里程碑。 一、坚持智能向善,顺应时代发展大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与安全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办法》坚持智能向善的原则,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一)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夯实人工智能治理制度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作出明确部署。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强调制度化的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深化,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办法》不仅是对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响应,更是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底层逻辑,充分彰显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是顺应新时代管网治网要求、有效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也为全球人工智能行业治理贡献了兼具可行性与前瞻性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 (二)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保护网民合法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靳东针对AI换脸乱象频发、维权难度大的现实困境,公开呼吁加快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坚决遏制技术滥用。人民群众的焦虑,本质是对技术越界的担忧。《办法》单独设置“权益保护”章节,明确提出针对个人信息、人格权、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措施,有力推动“保护个人信息、尊重人格尊严、维护知识产权”内化为行业共识,真正让数字虚拟人成为丰富生活的安全“助手”,而非侵蚀权益的隐患“毒手”。《办法》顺应人民呼声,消除技术发展带来的不安,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网络乱象治理,促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办法》直指当前网上各种乱象和不良现象,坚决实施“靶向治疗”。《办法》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数字虚拟人服务,不得生成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办法》还明确身份告知、数据处理等方面服务规范,从技术治理源头筑牢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为企业划定清晰的行为底线与法律红线,更加有利于企业降低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推动行业合规化、安全化、可持续发展,构建智能时代安全有序、健康向善的网络生态,让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真正惠及社会、服务民生。 二、突出敏捷治理,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国家网信办此次推出数字虚拟人专项管理办法,是监管部门积极履行依法管网、技术管网、精准治网职能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敏捷治理、前瞻治理、精准治理的现代化治理理念,为数字虚拟人行业划定合规底线、明确发展方向、明晰责任边界,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协同,筑牢行业发展底线 《办法》开篇即明确立法宗旨,将“促进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目标,通篇贯穿“发展与安全同步推进、协同发力”的核心思路,实现鼓励创新与严守底线有机统一。一方面,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鼓励数字虚拟人技术在各行各业落地应用,在坚守智能向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行业开展示范化服务、场景化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充分释放技术创新活力;另一方面,严守内容安全和价值导向底线,明确要求服务全过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设置禁止性条款、列明违规红线并配套监督罚则、划定行业刚性边界,确保数字虚拟人产业始终沿着合规向善、安全可控的方向稳步前行。 (二)聚焦权益精准保护,破解行业治理难题 治理数字虚拟人行业乱象,核心在于筑牢各类主体合法权益防护屏障,破解AI技术应用带来的权益失衡、权益受损难题。相较于传统互联网信息服务,AI生成的高仿真数字虚拟人极易引发公众混淆,进而带来肖像权、人格权、知识产权、隐私权等权益纠纷。对此,《办法》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权益保护体系,实现精准施策、全方位防护。事前,严格规范自然人肖像、声音等个人信息的使用流程,明确要求获取合法授权,严把虚拟人形象生成源头关;事中,强化服务过程中的人格权、知识产权保护,严守商业道德与行业规范,全方位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事后,明确服务提供者在停止授权或服务终止后,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权益受损等问题,有效补齐虚拟人产业合规治理短板,推动行业形成权责清晰、维权有道、保障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强化系统综合治理,构建闭环监管机制 针对数字虚拟人技术迭代快、应用场景广、风险隐患隐蔽复杂的行业特性,《办法》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源头管控与全程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闭环式技术治理体系,推动行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前端治理转变。一方面,《办法》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相关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审核机制与技术防控措施,严格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全流程,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严防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重点落实身份告知义务,要求数字虚拟人服务全程在显著位置标注“数字人”提示标识,清晰明示虚拟身份属性,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与辨识权,从源头压缩违法违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推动新规与现有人工智能监管体系有效衔接,明确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核心监管要求,畅通公众维权与监督渠道,通过制度规范、责任压实多管齐下,构建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相衔接的高效治理格局。 三、凝聚多方共治合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生态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必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效能。推动《办法》制定,实现数字虚拟人健康安全发展、构建人机和谐共生的数字生态,需要凝聚政府、企业等多方共治合力,筑牢协同治理坚固屏障。 (一)强化政府引领作用,系统谋划与精准发力并举 《办法》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进一步补齐数字虚拟人领域监管短板,实现对人工智能新业态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办法》鼓励数字虚拟人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落地,在保证智能向善和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示范应用,支持数字虚拟人技术研发创新、健全标准体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等内容,推动构建完善数字虚拟人服务生态体系。更深层次地看,真正做到既紧跟技术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又盯网络空间新问题新缺口,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在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保护数据安全等宏观层面起到积极作用,引领数字虚拟人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相互促进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技术支持者、传播平台等相关主体的规范要求,注重强化压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合规贯穿于产品设计、研发、运营全过程。《办法》明确提出,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数字虚拟人服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沉迷提示等机制,建立完善内容导向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既是强化业务部门守好第一道安全合规防线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防范化解新兴技术风险的必要之举。唯有引导企业自觉将安全合规作为生存发展的底线红线,把社会责任融入价值追求,才能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推动数字虚拟人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让技术创新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积极力量。 (三)汇聚行业协同力量,构建健康互动生态 《办法》提出,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团体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制定完善服务规范、强化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办法》为行业组织深化人工智能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有利于汇聚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围绕信息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评估方法和认证规范,为数字虚拟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规范指引。 (作者系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来源:网信中国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 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客户端 分享到
🏷️ #治理 #数字虚拟人 #安全合规 #共治 #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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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本文件是对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综合措施,涵盖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方位治理。首先加强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入、市场准入衔接,推动电子化证照、信息追溯与快速核验,提升批发市场和树立标准化菜市场的监管水平,同时强化肉类检验检疫与追溯对接。其次创新生产经营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许可信息化、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以及对关键环节的智能画像与风险预警,建立以风险和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控。再次完善贮存、运输、寄递、配送等环节监管,覆盖全流程的物流环节合规性,推行电子联单、实名寄递与配送规范,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执法协作。并将重点放在网络订餐、校园聚餐、集中用餐单位等场景的综合监管,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校领导陪餐、家长陪餐等制度,推动校园食材集中采购与数字化管理。最后强调进口食品、跨境电商以及食品新业态的协同治理,强化信息共享、召回机制与社会共治,构建现代化、数字化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 #食品安全 #全链条 #监管数字化 #校园膳食 #网络订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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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本文件是对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综合措施,涵盖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方位治理。首先加强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入、市场准入衔接,推动电子化证照、信息追溯与快速核验,提升批发市场和树立标准化菜市场的监管水平,同时强化肉类检验检疫与追溯对接。其次创新生产经营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许可信息化、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以及对关键环节的智能画像与风险预警,建立以风险和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控。再次完善贮存、运输、寄递、配送等环节监管,覆盖全流程的物流环节合规性,推行电子联单、实名寄递与配送规范,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执法协作。并将重点放在网络订餐、校园聚餐、集中用餐单位等场景的综合监管,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校领导陪餐、家长陪餐等制度,推动校园食材集中采购与数字化管理。最后强调进口食品、跨境电商以及食品新业态的协同治理,强化信息共享、召回机制与社会共治,构建现代化、数字化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 #食品安全 #全链条 #监管数字化 #校园膳食 #网络订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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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漫剧、卡牌盲盒、电商……委员建言用“新治理”管住“新烦恼”_腾讯新闻
文章聚焦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及其治理难点,围绕AI漫剧、卡牌盲盒、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等场景,提出针对性治理对策。首先,AI漫剧在推动产业升级与成本下降的同时,也暴露原创IP保护不足、洗稿泛滥和维权效率低下等结构性问题。专家建议以短篇IP为抓手,完善确权、举证与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效率,规范平台经营,打破绑定规则,建立健全的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合规发展框架,确保创新与版权的共荣。其次,卡牌盲盒在提升互动与社交体验的同时,导致未成年人过度沉迷与非理性消费。建议通过细化监管、明确违规处罚、公开抽卡概率、强化三重核验并结合区块链溯源等技术手段,联动教育、家庭、企业等多方力量,治理乱象,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最后,网络交易领域面临平台责任不清、场景边界模糊、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等问题。提出修订电子商务法、明确平台责任、规范数字人主播与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权责,强化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推动平台合规、透明的发展。整体目标是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治理,构建更完善的制度供给与协同监管,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公众和中小主体的合法权益。
🏷️ #AI漫剧 #卡牌盲盒 #网络交易 #平台责任 #数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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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漫剧、卡牌盲盒、电商……委员建言用“新治理”管住“新烦恼”_腾讯新闻
文章聚焦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及其治理难点,围绕AI漫剧、卡牌盲盒、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等场景,提出针对性治理对策。首先,AI漫剧在推动产业升级与成本下降的同时,也暴露原创IP保护不足、洗稿泛滥和维权效率低下等结构性问题。专家建议以短篇IP为抓手,完善确权、举证与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效率,规范平台经营,打破绑定规则,建立健全的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合规发展框架,确保创新与版权的共荣。其次,卡牌盲盒在提升互动与社交体验的同时,导致未成年人过度沉迷与非理性消费。建议通过细化监管、明确违规处罚、公开抽卡概率、强化三重核验并结合区块链溯源等技术手段,联动教育、家庭、企业等多方力量,治理乱象,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最后,网络交易领域面临平台责任不清、场景边界模糊、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等问题。提出修订电子商务法、明确平台责任、规范数字人主播与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权责,强化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推动平台合规、透明的发展。整体目标是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治理,构建更完善的制度供给与协同监管,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公众和中小主体的合法权益。
🏷️ #AI漫剧 #卡牌盲盒 #网络交易 #平台责任 #数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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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钟铮:净化网络营销环境 加强AI数字人监管
2026年,钟铮在全国人大的职务进入第四个年头。她以女性视角关注社会问题,除了关注青少年健康、全民科学健身等议题外,还提出关于违规使用AI技术的建议。今年两会上,她带来智能家居、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相关提案,并聚焦净化网络营销环境、AI数字人监管等热点领域。当前网络营销成为企业拓展市场的重要手段,但也带来违规营销与技术性恶意营销问题,特别是AIGC、GEO等新技术被用于数据污染、虚假营销的现象。她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增设条款,将利用AIGC、GEO等技术实施数据污染、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明确列为不正当竞争,并设定阶梯式罚则,强调企业对AI生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推动大型电商和社交平台开发企业营销专用AI内容识别模型,提高对虚假测评、参数篡改、恶意拉踩等行为的自动识别。此外,AI数字人作为热门应用,其在直播领域的滥用日益增多。钟铮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数字人身份认证与责任追溯,加快相关立法,设立AI数字人直播专项管理条款,并建立实时高效的内容审核体系。她指出,家电产业正从“单品智能”向“全屋主动智能”升级,但操作系统碎片化、连接协议不统一、互联标准缺失等问题阻碍高质量发展。因此,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国家级技术路线图,设立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研发专项,通过研发补助、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方式促成产业链协同攻关。进一步推动智能家居互联互通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覆盖IP/非IP设备,明确发现、连接、控制、数据模型、安全等核心技术规范,设定标准落地的过渡时间表,促使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并鼓励头部企业示范,引导企业间代码共享、技术互通、生态共建,打破品牌壁垒。
🏷️ #AI治理 #智能家居 #法律法规 #网络营销 #数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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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钟铮:净化网络营销环境 加强AI数字人监管
2026年,钟铮在全国人大的职务进入第四个年头。她以女性视角关注社会问题,除了关注青少年健康、全民科学健身等议题外,还提出关于违规使用AI技术的建议。今年两会上,她带来智能家居、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相关提案,并聚焦净化网络营销环境、AI数字人监管等热点领域。当前网络营销成为企业拓展市场的重要手段,但也带来违规营销与技术性恶意营销问题,特别是AIGC、GEO等新技术被用于数据污染、虚假营销的现象。她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增设条款,将利用AIGC、GEO等技术实施数据污染、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明确列为不正当竞争,并设定阶梯式罚则,强调企业对AI生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推动大型电商和社交平台开发企业营销专用AI内容识别模型,提高对虚假测评、参数篡改、恶意拉踩等行为的自动识别。此外,AI数字人作为热门应用,其在直播领域的滥用日益增多。钟铮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数字人身份认证与责任追溯,加快相关立法,设立AI数字人直播专项管理条款,并建立实时高效的内容审核体系。她指出,家电产业正从“单品智能”向“全屋主动智能”升级,但操作系统碎片化、连接协议不统一、互联标准缺失等问题阻碍高质量发展。因此,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国家级技术路线图,设立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研发专项,通过研发补助、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方式促成产业链协同攻关。进一步推动智能家居互联互通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覆盖IP/非IP设备,明确发现、连接、控制、数据模型、安全等核心技术规范,设定标准落地的过渡时间表,促使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并鼓励头部企业示范,引导企业间代码共享、技术互通、生态共建,打破品牌壁垒。
🏷️ #AI治理 #智能家居 #法律法规 #网络营销 #数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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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2025年数据隐私与网络安全监管:筑牢数字时代隐私防线
2025年香港在个人数据保护与网络安全领域推进立法完善与制度建设。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法案通过,明确运营商保护义务与事件响应,建立立法-监管-追责的闭环。PDPO通过指南、清单与案例覆盖新兴技术挑战,云监管强调数据控制者与服务提供商共同承担义务,合同纳入数据删除、审计与尽调条款。
执法与合规成效显著:针对数据隐私的执法力度持续增强,EC Healthcare跨品牌数据共享案被认定违反PDPO,体现对数据最小化与用途限定的严格要求;区域协作与跨境数据治理初现,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与澳门等地背书匿名化指南五步流程,为跨境数据流动提供可操作路径;同时,针对AI与深度伪造等新风险,监管强调工具升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与跨境互认的深化。
🏷️ #数据保护 #网络安全 #跨境数据 #区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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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2025年数据隐私与网络安全监管:筑牢数字时代隐私防线
2025年香港在个人数据保护与网络安全领域推进立法完善与制度建设。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法案通过,明确运营商保护义务与事件响应,建立立法-监管-追责的闭环。PDPO通过指南、清单与案例覆盖新兴技术挑战,云监管强调数据控制者与服务提供商共同承担义务,合同纳入数据删除、审计与尽调条款。
执法与合规成效显著:针对数据隐私的执法力度持续增强,EC Healthcare跨品牌数据共享案被认定违反PDPO,体现对数据最小化与用途限定的严格要求;区域协作与跨境数据治理初现,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与澳门等地背书匿名化指南五步流程,为跨境数据流动提供可操作路径;同时,针对AI与深度伪造等新风险,监管强调工具升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与跨境互认的深化。
🏷️ #数据保护 #网络安全 #跨境数据 #区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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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网络安全法》2026年施行 强化数据治理 提升通信安全
我国网络安全法在实施8年后迎来首次重大修订,新的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此次修订强化了法律责任,特别是对通信行业的影响深远。新法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特别是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罚款上限从数十万元提升至一千万元,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上限也提高至一百万元。这一变化将显著增加行业合规压力,促使企业重视网络安全。
新法还扩展了法律责任的范围,降低了处罚门槛,任何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都可能被罚款。同时,新增条款对供应链的管理进行了加强,确保网络设备及安全产品必须经过安全认证。这一举措标志着网络安全监管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安全从源头把控。
在技术层面,新法首次设立了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强调技术研发必须符合伦理规范和安全标准。这将推动电信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在利用AI技术时,必须将安全与伦理融入产品设计。总体而言,新法的实施将促使通信行业在合规、技术创新与国际竞争力方面进行深刻变革。
🏷️ #网络安全法 #法律责任 #通信行业 #人工智能 #合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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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网络安全法》2026年施行 强化数据治理 提升通信安全
我国网络安全法在实施8年后迎来首次重大修订,新的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此次修订强化了法律责任,特别是对通信行业的影响深远。新法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特别是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罚款上限从数十万元提升至一千万元,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上限也提高至一百万元。这一变化将显著增加行业合规压力,促使企业重视网络安全。
新法还扩展了法律责任的范围,降低了处罚门槛,任何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都可能被罚款。同时,新增条款对供应链的管理进行了加强,确保网络设备及安全产品必须经过安全认证。这一举措标志着网络安全监管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安全从源头把控。
在技术层面,新法首次设立了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强调技术研发必须符合伦理规范和安全标准。这将推动电信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在利用AI技术时,必须将安全与伦理融入产品设计。总体而言,新法的实施将促使通信行业在合规、技术创新与国际竞争力方面进行深刻变革。
🏷️ #网络安全法 #法律责任 #通信行业 #人工智能 #合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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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全面推行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 实现全程数字化一站办结 -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在2023年12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介绍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十大行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情况。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尚伟表示,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在治安、户政、交通及出入境管理等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多项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在治安管理方面,大型活动审批时限缩短到5日,办理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显著增长,为民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交通管理改革中,陕西省全面推行新车上牌“一件事”,实现了全程数字化,一站式服务,使得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高。在出入境管理方面,支持外籍人员办理各类证件,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积极吸引外籍入境人员,推动国际交流。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积极打击网络犯罪、生态环境破坏及电信诈骗,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利益,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安全防护体系。
🏷️ #高质量发展 #治安管理 #网络违法 #生态保护 #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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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全面推行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 实现全程数字化一站办结 -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在2023年12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介绍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十大行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情况。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尚伟表示,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在治安、户政、交通及出入境管理等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多项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在治安管理方面,大型活动审批时限缩短到5日,办理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显著增长,为民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交通管理改革中,陕西省全面推行新车上牌“一件事”,实现了全程数字化,一站式服务,使得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高。在出入境管理方面,支持外籍人员办理各类证件,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积极吸引外籍入境人员,推动国际交流。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积极打击网络犯罪、生态环境破坏及电信诈骗,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利益,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安全防护体系。
🏷️ #高质量发展 #治安管理 #网络违法 #生态保护 #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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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促进文明办网、用网、上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文明建设的内容和目标,包括思想引领、文化培育和道德建设等。
条例强调,网络文明建设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泛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和法治意识。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需共同参与,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网络文明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青少年中。
此外,条例鼓励网络用户参与文明行为,抵制网络谣言,保护个人信息,并要求网络运营者加强信息管理,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以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整体而言,此条例为新疆的网络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实施框架。
🏷️ #网络文明 #新疆 #条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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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促进文明办网、用网、上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文明建设的内容和目标,包括思想引领、文化培育和道德建设等。
条例强调,网络文明建设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泛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和法治意识。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需共同参与,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网络文明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青少年中。
此外,条例鼓励网络用户参与文明行为,抵制网络谣言,保护个人信息,并要求网络运营者加强信息管理,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以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整体而言,此条例为新疆的网络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实施框架。
🏷️ #网络文明 #新疆 #条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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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数智化转型 必须筑牢数据安全堤坝_中国经济网
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185万元罚款。这些行为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和数据安全管控措施不足等,反映出银行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重视不足。随着线上业务的普及,银行的客户数据和业务流程高度依赖互联网系统,网络安全漏洞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泄露和资金安全受损,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已出台多项规定以规范银行行为,保障金融安全与客户权益。例如,2024年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的报告要求。这些措施旨在提升银行的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然而,北京农商银行的罚单警示了部分银行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上的疏忽。当前,银行的数智化转型进入下半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防线是否牢固,直接关系到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信任。为此,银行需从制度落实、技术升级和责任明确等多方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有效防护。
🏷️ #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 #金融监管 #数字化转型 #银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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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数智化转型 必须筑牢数据安全堤坝_中国经济网
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185万元罚款。这些行为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和数据安全管控措施不足等,反映出银行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重视不足。随着线上业务的普及,银行的客户数据和业务流程高度依赖互联网系统,网络安全漏洞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泄露和资金安全受损,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已出台多项规定以规范银行行为,保障金融安全与客户权益。例如,2024年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的报告要求。这些措施旨在提升银行的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然而,北京农商银行的罚单警示了部分银行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上的疏忽。当前,银行的数智化转型进入下半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防线是否牢固,直接关系到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信任。为此,银行需从制度落实、技术升级和责任明确等多方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有效防护。
🏷️ #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 #金融监管 #数字化转型 #银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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