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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中国互联网大会丨精彩预告:网民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即将召开_协会动态_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6年第二十五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将于7月8日至10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主题围绕数字经济与数智融合,聚焦十四五发展新篇章。论坛专注网民权益与个人信息保护,汇聚政府、企业与学者,解读最新政策法规,探讨AI时代的挑战与应对路径,强调合规管理与安全防护的重要性,促进网民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共同维护,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亮点包括发布自律公约如智能体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公约、智瞳守护游戏防沉迷方案和小程序生态健康发展自律公约,明确合规准则,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同时提供政策解读、案例分享与多方交流的平台,推动行业自律、创新实践与管理完善,通过跨领域协作提升网民权益保护水平,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9日下午在311A会议室举行的论坛将面向各界代表,讨论新形势下的权益保护挑战与应对路径,寻求健康、可信的网络生态共识,欢迎广大参与者前来交流。
🏷️ #互联网大会 #网民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 #自律公约 #网络安全
🔗 原文链接
📰 2026中国互联网大会丨精彩预告:网民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论坛即将召开_协会动态_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6年第二十五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将于7月8日至10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主题围绕数字经济与数智融合,聚焦十四五发展新篇章。论坛专注网民权益与个人信息保护,汇聚政府、企业与学者,解读最新政策法规,探讨AI时代的挑战与应对路径,强调合规管理与安全防护的重要性,促进网民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共同维护,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亮点包括发布自律公约如智能体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公约、智瞳守护游戏防沉迷方案和小程序生态健康发展自律公约,明确合规准则,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同时提供政策解读、案例分享与多方交流的平台,推动行业自律、创新实践与管理完善,通过跨领域协作提升网民权益保护水平,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9日下午在311A会议室举行的论坛将面向各界代表,讨论新形势下的权益保护挑战与应对路径,寻求健康、可信的网络生态共识,欢迎广大参与者前来交流。
🏷️ #互联网大会 #网民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 #自律公约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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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联合公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_数字快讯_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针对多渠道分发服务快速发展及存在的蹭热点、虚假人设、违法信息等问题,强调依法经营、遵循法律法规、弘扬核心价值观,并鼓励行业自律。机构需办理经营主体登记、获得行政许可;平台要与分发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并报备省级网信部门。还要求核实账号生产运营者身份,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督促合规运营。规定明确禁止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等违法不良信息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秩序。此次管理改革强调政府、企业、社会、网民多方参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推动多渠道信息分发服务在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 #网信办 #多渠道分发 #信息安全 #合规经营 #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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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联合公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_数字快讯_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针对多渠道分发服务快速发展及存在的蹭热点、虚假人设、违法信息等问题,强调依法经营、遵循法律法规、弘扬核心价值观,并鼓励行业自律。机构需办理经营主体登记、获得行政许可;平台要与分发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并报备省级网信部门。还要求核实账号生产运营者身份,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督促合规运营。规定明确禁止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等违法不良信息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秩序。此次管理改革强调政府、企业、社会、网民多方参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推动多渠道信息分发服务在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 #网信办 #多渠道分发 #信息安全 #合规经营 #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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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开展2026年“清朗长白”系列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吉林省委网信办联合多部委在全省启动2026年“清朗长白”系列专项行动,目标是到11月底前全面整治网络乱象,提升网络环境清朗度。行动聚焦六大领域: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打击涉企信息恶意炒作、抹黑企业、敲诈勒索和虚假测评等,保障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分暑期和秋季两阶段清理不良动画、低俗评论,防止有害信息侵入未成年人;整治账号信息名称乱象,治理假冒党政机关、媒体、名人及被封禁账号“转世”等11类问题;整治网络娱乐团播乱象,打击低俗内容、诱导性玩法、虚假人设引流及MCN机构失责等;短视频领域打击虚假人设,遏制冒用资质、虚构经历包装“假励志”等吸粉行为;科普健康领域清除网络谣言,严打伪科普、虚假广告和借科普传播色情及封建迷信等行为。专项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违规账号和乱象坚持露头就打、从严处置,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网民可通过吉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及“吉林网络举报”微信公众号参与监督并举报线索。
🏷️ #清朗长白 #网络整治 #未成年人保护 #账号治理 #科普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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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开展2026年“清朗长白”系列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吉林省委网信办联合多部委在全省启动2026年“清朗长白”系列专项行动,目标是到11月底前全面整治网络乱象,提升网络环境清朗度。行动聚焦六大领域: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打击涉企信息恶意炒作、抹黑企业、敲诈勒索和虚假测评等,保障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分暑期和秋季两阶段清理不良动画、低俗评论,防止有害信息侵入未成年人;整治账号信息名称乱象,治理假冒党政机关、媒体、名人及被封禁账号“转世”等11类问题;整治网络娱乐团播乱象,打击低俗内容、诱导性玩法、虚假人设引流及MCN机构失责等;短视频领域打击虚假人设,遏制冒用资质、虚构经历包装“假励志”等吸粉行为;科普健康领域清除网络谣言,严打伪科普、虚假广告和借科普传播色情及封建迷信等行为。专项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违规账号和乱象坚持露头就打、从严处置,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网民可通过吉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及“吉林网络举报”微信公众号参与监督并举报线索。
🏷️ #清朗长白 #网络整治 #未成年人保护 #账号治理 #科普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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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严惩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五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聚焦数字经济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防线。案件涵盖从源头治理到数据安全的全链条打击:一是对医院挂号信息等敏感信息在服务过程中的非法获取予以重罚,强调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窃取行为严厉惩处;二是惩处内部“内鬼”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并买卖信息的行为,突出对政企数据安全的保护;三是打击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学历学籍信息再出售的犯罪链条,防止虚假学历信息带来社会信任危机;四是严惩网络“开盒”等网暴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与公民名誉;五是打击利用疫苗信息实施的诈骗,并对数罪并罚加强惩处,突出对关联犯罪的综合治理。上述案例共同强调:个人信息依法有序流动与合理利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法院将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相关犯罪,推动普法宣传,保护公民权益,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与安全的数据治理体系。
🏷️ #个人信息 #数据安全 #数罪并罚 #网络开盒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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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严惩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五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聚焦数字经济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防线。案件涵盖从源头治理到数据安全的全链条打击:一是对医院挂号信息等敏感信息在服务过程中的非法获取予以重罚,强调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窃取行为严厉惩处;二是惩处内部“内鬼”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并买卖信息的行为,突出对政企数据安全的保护;三是打击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学历学籍信息再出售的犯罪链条,防止虚假学历信息带来社会信任危机;四是严惩网络“开盒”等网暴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与公民名誉;五是打击利用疫苗信息实施的诈骗,并对数罪并罚加强惩处,突出对关联犯罪的综合治理。上述案例共同强调:个人信息依法有序流动与合理利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法院将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相关犯罪,推动普法宣传,保护公民权益,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与安全的数据治理体系。
🏷️ #个人信息 #数据安全 #数罪并罚 #网络开盒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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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
近年来,互联网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一方面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扩大覆盖面,推动普惠金融落地;另一方面,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为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营销与第三方平台代办,标志着监管进入更严格、权责更清晰的新阶段。办法通过加强资质审查、明确主体责任、统一宣传口径、避免误导,力求消除“鱼龙混杂”现象,提升信息透明度,确保金融产品信息以合同为准、真实披露关键条款,禁止诱导性用语和无证主体开展营销。该举措有助于净化金融生态、提升治理效能,并强调多方协作与技术赋能在持续监管中的作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地,营造更安全的数字金融环境,使居民更安心、愿意进行理性消费。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信息透明 #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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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
近年来,互联网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一方面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扩大覆盖面,推动普惠金融落地;另一方面,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为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营销与第三方平台代办,标志着监管进入更严格、权责更清晰的新阶段。办法通过加强资质审查、明确主体责任、统一宣传口径、避免误导,力求消除“鱼龙混杂”现象,提升信息透明度,确保金融产品信息以合同为准、真实披露关键条款,禁止诱导性用语和无证主体开展营销。该举措有助于净化金融生态、提升治理效能,并强调多方协作与技术赋能在持续监管中的作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地,营造更安全的数字金融环境,使居民更安心、愿意进行理性消费。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信息透明 #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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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融业以数字金融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护网”
江苏金融监管局坚持以数字金融为民生驱动,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消保工作全链条,力求让科技成为温度而非冰冷工具。通过顶层设计与过程监管相结合,明确“数智为民”的发展方向,落实高质量发展方案,完善监管闭环,提升个人信息保护与新技术风险防控,构建赋能平台,促进行业创新与产学研协同。并以实务落地推动服务提速、流程再造与网点升级:建立连心桥消保智慧平台,提升投诉分析与纠纷线上调解效率;通过网点运营看板与“潮汐岗”调度,显著降低排队时长、提升网点产能;运用智慧理赔中台与OCR/ NLP 等AI技术,加快理赔时效与反欺诈能力;在信贷与风控领域,推进线上申请、极速放款与智能风控,提升资金需求响应速度。全方位数字化举措使金融服务更高效、更安全,也让老百姓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路径,将数字金融转化为具体、可量化的民生成果。
🏷️ #数字金融 #智慧平台 #风控升级 #智慧理赔 #网点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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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融业以数字金融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护网”
江苏金融监管局坚持以数字金融为民生驱动,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消保工作全链条,力求让科技成为温度而非冰冷工具。通过顶层设计与过程监管相结合,明确“数智为民”的发展方向,落实高质量发展方案,完善监管闭环,提升个人信息保护与新技术风险防控,构建赋能平台,促进行业创新与产学研协同。并以实务落地推动服务提速、流程再造与网点升级:建立连心桥消保智慧平台,提升投诉分析与纠纷线上调解效率;通过网点运营看板与“潮汐岗”调度,显著降低排队时长、提升网点产能;运用智慧理赔中台与OCR/ NLP 等AI技术,加快理赔时效与反欺诈能力;在信贷与风控领域,推进线上申请、极速放款与智能风控,提升资金需求响应速度。全方位数字化举措使金融服务更高效、更安全,也让老百姓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路径,将数字金融转化为具体、可量化的民生成果。
🏷️ #数字金融 #智慧平台 #风控升级 #智慧理赔 #网点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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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规范数字虚拟人服务,积极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发展_京报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围绕人工智能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在网络信息服务业态不断革新、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数字虚拟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订《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破解行业发展痛点难题,既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划定清晰路径、筑牢安全屏障,也为全方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是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里程碑。 一、坚持智能向善,顺应时代发展大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与安全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办法》坚持智能向善的原则,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一)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夯实人工智能治理制度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作出明确部署。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强调制度化的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深化,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办法》不仅是对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响应,更是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底层逻辑,充分彰显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是顺应新时代管网治网要求、有效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也为全球人工智能行业治理贡献了兼具可行性与前瞻性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 (二)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保护网民合法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靳东针对AI换脸乱象频发、维权难度大的现实困境,公开呼吁加快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坚决遏制技术滥用。人民群众的焦虑,本质是对技术越界的担忧。《办法》单独设置“权益保护”章节,明确提出针对个人信息、人格权、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措施,有力推动“保护个人信息、尊重人格尊严、维护知识产权”内化为行业共识,真正让数字虚拟人成为丰富生活的安全“助手”,而非侵蚀权益的隐患“毒手”。《办法》顺应人民呼声,消除技术发展带来的不安,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网络乱象治理,促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办法》直指当前网上各种乱象和不良现象,坚决实施“靶向治疗”。《办法》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数字虚拟人服务,不得生成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办法》还明确身份告知、数据处理等方面服务规范,从技术治理源头筑牢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为企业划定清晰的行为底线与法律红线,更加有利于企业降低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推动行业合规化、安全化、可持续发展,构建智能时代安全有序、健康向善的网络生态,让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真正惠及社会、服务民生。 二、突出敏捷治理,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国家网信办此次推出数字虚拟人专项管理办法,是监管部门积极履行依法管网、技术管网、精准治网职能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敏捷治理、前瞻治理、精准治理的现代化治理理念,为数字虚拟人行业划定合规底线、明确发展方向、明晰责任边界,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协同,筑牢行业发展底线 《办法》开篇即明确立法宗旨,将“促进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目标,通篇贯穿“发展与安全同步推进、协同发力”的核心思路,实现鼓励创新与严守底线有机统一。一方面,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鼓励数字虚拟人技术在各行各业落地应用,在坚守智能向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行业开展示范化服务、场景化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充分释放技术创新活力;另一方面,严守内容安全和价值导向底线,明确要求服务全过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设置禁止性条款、列明违规红线并配套监督罚则、划定行业刚性边界,确保数字虚拟人产业始终沿着合规向善、安全可控的方向稳步前行。 (二)聚焦权益精准保护,破解行业治理难题 治理数字虚拟人行业乱象,核心在于筑牢各类主体合法权益防护屏障,破解AI技术应用带来的权益失衡、权益受损难题。相较于传统互联网信息服务,AI生成的高仿真数字虚拟人极易引发公众混淆,进而带来肖像权、人格权、知识产权、隐私权等权益纠纷。对此,《办法》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权益保护体系,实现精准施策、全方位防护。事前,严格规范自然人肖像、声音等个人信息的使用流程,明确要求获取合法授权,严把虚拟人形象生成源头关;事中,强化服务过程中的人格权、知识产权保护,严守商业道德与行业规范,全方位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事后,明确服务提供者在停止授权或服务终止后,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权益受损等问题,有效补齐虚拟人产业合规治理短板,推动行业形成权责清晰、维权有道、保障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强化系统综合治理,构建闭环监管机制 针对数字虚拟人技术迭代快、应用场景广、风险隐患隐蔽复杂的行业特性,《办法》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源头管控与全程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闭环式技术治理体系,推动行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前端治理转变。一方面,《办法》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相关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审核机制与技术防控措施,严格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全流程,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严防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重点落实身份告知义务,要求数字虚拟人服务全程在显著位置标注“数字人”提示标识,清晰明示虚拟身份属性,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与辨识权,从源头压缩违法违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推动新规与现有人工智能监管体系有效衔接,明确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核心监管要求,畅通公众维权与监督渠道,通过制度规范、责任压实多管齐下,构建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相衔接的高效治理格局。 三、凝聚多方共治合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生态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必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效能。推动《办法》制定,实现数字虚拟人健康安全发展、构建人机和谐共生的数字生态,需要凝聚政府、企业等多方共治合力,筑牢协同治理坚固屏障。 (一)强化政府引领作用,系统谋划与精准发力并举 《办法》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进一步补齐数字虚拟人领域监管短板,实现对人工智能新业态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办法》鼓励数字虚拟人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落地,在保证智能向善和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示范应用,支持数字虚拟人技术研发创新、健全标准体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等内容,推动构建完善数字虚拟人服务生态体系。更深层次地看,真正做到既紧跟技术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又盯网络空间新问题新缺口,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在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保护数据安全等宏观层面起到积极作用,引领数字虚拟人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相互促进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技术支持者、传播平台等相关主体的规范要求,注重强化压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合规贯穿于产品设计、研发、运营全过程。《办法》明确提出,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数字虚拟人服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沉迷提示等机制,建立完善内容导向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既是强化业务部门守好第一道安全合规防线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防范化解新兴技术风险的必要之举。唯有引导企业自觉将安全合规作为生存发展的底线红线,把社会责任融入价值追求,才能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推动数字虚拟人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让技术创新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积极力量。 (三)汇聚行业协同力量,构建健康互动生态 《办法》提出,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团体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制定完善服务规范、强化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办法》为行业组织深化人工智能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有利于汇聚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围绕信息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评估方法和认证规范,为数字虚拟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规范指引。 (作者系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来源:网信中国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 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客户端 分享到
🏷️ #治理 #数字虚拟人 #安全合规 #共治 #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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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规范数字虚拟人服务,积极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发展_京报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围绕人工智能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在网络信息服务业态不断革新、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数字虚拟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订《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破解行业发展痛点难题,既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划定清晰路径、筑牢安全屏障,也为全方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是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里程碑。 一、坚持智能向善,顺应时代发展大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与安全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办法》坚持智能向善的原则,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一)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夯实人工智能治理制度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作出明确部署。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强调制度化的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深化,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办法》不仅是对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响应,更是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底层逻辑,充分彰显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是顺应新时代管网治网要求、有效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也为全球人工智能行业治理贡献了兼具可行性与前瞻性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 (二)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保护网民合法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靳东针对AI换脸乱象频发、维权难度大的现实困境,公开呼吁加快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坚决遏制技术滥用。人民群众的焦虑,本质是对技术越界的担忧。《办法》单独设置“权益保护”章节,明确提出针对个人信息、人格权、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措施,有力推动“保护个人信息、尊重人格尊严、维护知识产权”内化为行业共识,真正让数字虚拟人成为丰富生活的安全“助手”,而非侵蚀权益的隐患“毒手”。《办法》顺应人民呼声,消除技术发展带来的不安,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网络乱象治理,促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办法》直指当前网上各种乱象和不良现象,坚决实施“靶向治疗”。《办法》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数字虚拟人服务,不得生成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办法》还明确身份告知、数据处理等方面服务规范,从技术治理源头筑牢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为企业划定清晰的行为底线与法律红线,更加有利于企业降低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推动行业合规化、安全化、可持续发展,构建智能时代安全有序、健康向善的网络生态,让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真正惠及社会、服务民生。 二、突出敏捷治理,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国家网信办此次推出数字虚拟人专项管理办法,是监管部门积极履行依法管网、技术管网、精准治网职能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敏捷治理、前瞻治理、精准治理的现代化治理理念,为数字虚拟人行业划定合规底线、明确发展方向、明晰责任边界,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协同,筑牢行业发展底线 《办法》开篇即明确立法宗旨,将“促进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目标,通篇贯穿“发展与安全同步推进、协同发力”的核心思路,实现鼓励创新与严守底线有机统一。一方面,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鼓励数字虚拟人技术在各行各业落地应用,在坚守智能向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行业开展示范化服务、场景化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充分释放技术创新活力;另一方面,严守内容安全和价值导向底线,明确要求服务全过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设置禁止性条款、列明违规红线并配套监督罚则、划定行业刚性边界,确保数字虚拟人产业始终沿着合规向善、安全可控的方向稳步前行。 (二)聚焦权益精准保护,破解行业治理难题 治理数字虚拟人行业乱象,核心在于筑牢各类主体合法权益防护屏障,破解AI技术应用带来的权益失衡、权益受损难题。相较于传统互联网信息服务,AI生成的高仿真数字虚拟人极易引发公众混淆,进而带来肖像权、人格权、知识产权、隐私权等权益纠纷。对此,《办法》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权益保护体系,实现精准施策、全方位防护。事前,严格规范自然人肖像、声音等个人信息的使用流程,明确要求获取合法授权,严把虚拟人形象生成源头关;事中,强化服务过程中的人格权、知识产权保护,严守商业道德与行业规范,全方位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事后,明确服务提供者在停止授权或服务终止后,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权益受损等问题,有效补齐虚拟人产业合规治理短板,推动行业形成权责清晰、维权有道、保障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强化系统综合治理,构建闭环监管机制 针对数字虚拟人技术迭代快、应用场景广、风险隐患隐蔽复杂的行业特性,《办法》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源头管控与全程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闭环式技术治理体系,推动行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前端治理转变。一方面,《办法》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相关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审核机制与技术防控措施,严格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全流程,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严防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重点落实身份告知义务,要求数字虚拟人服务全程在显著位置标注“数字人”提示标识,清晰明示虚拟身份属性,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与辨识权,从源头压缩违法违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推动新规与现有人工智能监管体系有效衔接,明确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核心监管要求,畅通公众维权与监督渠道,通过制度规范、责任压实多管齐下,构建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相衔接的高效治理格局。 三、凝聚多方共治合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生态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必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效能。推动《办法》制定,实现数字虚拟人健康安全发展、构建人机和谐共生的数字生态,需要凝聚政府、企业等多方共治合力,筑牢协同治理坚固屏障。 (一)强化政府引领作用,系统谋划与精准发力并举 《办法》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进一步补齐数字虚拟人领域监管短板,实现对人工智能新业态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办法》鼓励数字虚拟人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落地,在保证智能向善和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示范应用,支持数字虚拟人技术研发创新、健全标准体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等内容,推动构建完善数字虚拟人服务生态体系。更深层次地看,真正做到既紧跟技术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又盯网络空间新问题新缺口,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在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保护数据安全等宏观层面起到积极作用,引领数字虚拟人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相互促进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技术支持者、传播平台等相关主体的规范要求,注重强化压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合规贯穿于产品设计、研发、运营全过程。《办法》明确提出,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数字虚拟人服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沉迷提示等机制,建立完善内容导向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既是强化业务部门守好第一道安全合规防线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防范化解新兴技术风险的必要之举。唯有引导企业自觉将安全合规作为生存发展的底线红线,把社会责任融入价值追求,才能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推动数字虚拟人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让技术创新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积极力量。 (三)汇聚行业协同力量,构建健康互动生态 《办法》提出,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团体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制定完善服务规范、强化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办法》为行业组织深化人工智能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有利于汇聚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围绕信息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评估方法和认证规范,为数字虚拟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规范指引。 (作者系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来源:网信中国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 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客户端 分享到
🏷️ #治理 #数字虚拟人 #安全合规 #共治 #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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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信发布2026年六项服务承诺 以“长期主义”树立行业标杆
上海电信以五年迭代为线索,将六项服务承诺升级为“网络焕新、线上直办、适老关爱、国际无界、上海有AI、权益随选”的全新品牌与服务体系,推动从“应激式修补”向“主动进化”的转变。其核心在于将服务承诺转化为可感知的民生温度,通过“电信到家”服务,将网络、线上办理、智能AI以及用户运营等要素落地,覆盖家庭、政企等全场景。五年间,持续提升的用户满意度背后,是免费移机、网关焕新、免费路由升级等实际举措,以及线上办理项达到数百项、覆盖数千万次服务的规模效应,极大降低迁移、使用与数字化的门槛。展望未来,上海电信将算力服务纳入年度承诺,结合云电脑、AI工具等,推动政企与个人的数字化生产力提升,助力城市数字化与产业升级,呈现以人文本的长期服务观。整体而言,以上举措体现了以人民城市建设为导向的服务价值观与持续行动力,强调“陪伴式”价值主张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 #服务承诺 #人工智能 #数字化 #网络焕新 #电信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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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信发布2026年六项服务承诺 以“长期主义”树立行业标杆
上海电信以五年迭代为线索,将六项服务承诺升级为“网络焕新、线上直办、适老关爱、国际无界、上海有AI、权益随选”的全新品牌与服务体系,推动从“应激式修补”向“主动进化”的转变。其核心在于将服务承诺转化为可感知的民生温度,通过“电信到家”服务,将网络、线上办理、智能AI以及用户运营等要素落地,覆盖家庭、政企等全场景。五年间,持续提升的用户满意度背后,是免费移机、网关焕新、免费路由升级等实际举措,以及线上办理项达到数百项、覆盖数千万次服务的规模效应,极大降低迁移、使用与数字化的门槛。展望未来,上海电信将算力服务纳入年度承诺,结合云电脑、AI工具等,推动政企与个人的数字化生产力提升,助力城市数字化与产业升级,呈现以人文本的长期服务观。整体而言,以上举措体现了以人民城市建设为导向的服务价值观与持续行动力,强调“陪伴式”价值主张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 #服务承诺 #人工智能 #数字化 #网络焕新 #电信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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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钟铮:为AI治理与产业出海建言献策
本次两会期间,钟铮结合实体经济一线实践,提出覆盖数字经济治理、产业升级与民生保障的若干建议,聚焦行业痛点与高质量发展路径。首先在净化网络营销环境方面,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 AI、GEO 技术边界,建立跨平台信息共享和一次举证全网拦截机制,通过技术对抗与联合执法遏制黑产链条,提升市场公平与企业权益保护。其次针对 AI 数字人直播,主张完善监管法规,推动注册备案、信息公示与实时监测等全流程审核体系,明确肖像权与著作权边界,细化侵权及赔偿标准,以适应新业态监管空白。再次在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方面,提议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连接、数据模型与安全规范,鼓励头部企业开放生态、提供工具包与资金支持,推动场景化示范并兼顾数据本地化与用户授权。最后在医疗器械国际互认方面,提出将互认纳入双边、多边合作,简化审评与培训,推动临床数据跨境共享与检测报告互认,建设出海服务平台,提升中国医疗器械国际竞争力与产业国际化水平。
🏷️ #网络治理 #AI监管 #数字人直播 #智能家居标准 #医疗器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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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钟铮:为AI治理与产业出海建言献策
本次两会期间,钟铮结合实体经济一线实践,提出覆盖数字经济治理、产业升级与民生保障的若干建议,聚焦行业痛点与高质量发展路径。首先在净化网络营销环境方面,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 AI、GEO 技术边界,建立跨平台信息共享和一次举证全网拦截机制,通过技术对抗与联合执法遏制黑产链条,提升市场公平与企业权益保护。其次针对 AI 数字人直播,主张完善监管法规,推动注册备案、信息公示与实时监测等全流程审核体系,明确肖像权与著作权边界,细化侵权及赔偿标准,以适应新业态监管空白。再次在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方面,提议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连接、数据模型与安全规范,鼓励头部企业开放生态、提供工具包与资金支持,推动场景化示范并兼顾数据本地化与用户授权。最后在医疗器械国际互认方面,提出将互认纳入双边、多边合作,简化审评与培训,推动临床数据跨境共享与检测报告互认,建设出海服务平台,提升中国医疗器械国际竞争力与产业国际化水平。
🏷️ #网络治理 #AI监管 #数字人直播 #智能家居标准 #医疗器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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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通信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当前,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信息通信业作为国家战略性行业,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国家竞争力与现代化进程。在“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推动市场与政府的有效结合,建立了高效的治理体系,为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律法规的供给质量显著提升,吸引了众多外资企业参与,促进了行业的高水平对外开放。
与此同时,信息通信服务的民生导向愈加明显。行业推出了多项暖心服务,提升电信服务水平,推动线上办理与异地通办服务,极大方便了用户。针对数字鸿沟问题,行业积极推动适老化改造与数字课堂,增强了老年人的数字化参与感。在用户权益保护方面,治理措施愈加精准,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网络互联互通与应急通信能力也实现了质效升级。信息通信网络架构不断优化,国际通信布局得到战略性调整,提升了全球数据流通的效率与安全性。应急保障体系向实战化进阶,成功应对了多起重大活动与自然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展望未来,信息通信业将继续推动改革与创新,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与民族复兴。
🏷️ #科技革命 #信息通信 #民生服务 #网络安全 #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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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通信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当前,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信息通信业作为国家战略性行业,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国家竞争力与现代化进程。在“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推动市场与政府的有效结合,建立了高效的治理体系,为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律法规的供给质量显著提升,吸引了众多外资企业参与,促进了行业的高水平对外开放。
与此同时,信息通信服务的民生导向愈加明显。行业推出了多项暖心服务,提升电信服务水平,推动线上办理与异地通办服务,极大方便了用户。针对数字鸿沟问题,行业积极推动适老化改造与数字课堂,增强了老年人的数字化参与感。在用户权益保护方面,治理措施愈加精准,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网络互联互通与应急通信能力也实现了质效升级。信息通信网络架构不断优化,国际通信布局得到战略性调整,提升了全球数据流通的效率与安全性。应急保障体系向实战化进阶,成功应对了多起重大活动与自然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展望未来,信息通信业将继续推动改革与创新,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与民族复兴。
🏷️ #科技革命 #信息通信 #民生服务 #网络安全 #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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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中国传媒行业细分市场分析 互联网视听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组图】
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已达10.70亿,成为网民使用最广泛的应用之一。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10.40亿,使用率93.8%,持续引领行业发展。数字音乐用户也实现显著增长,规模接近7.5亿,得益于音乐直播和短视频等新形式的兴起,推动了消费者从单一听觉体验向全景娱乐的转变。
综合视频市场的规模在内容精品化战略推动下稳步增长,预计2024年将突破1500亿元。优质内容、融合业态和AIGC技术应用是主要增长动力。同时,在线音乐市场也展现出高速增长趋势,市场总规模预计达到2113.5亿元。监管体系的完善与技术创新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未来,互联网视听行业将继续融合教育、文旅等多元场景,形成共生的产业格局。AI技术将在创作、版权保护等环节发挥更大作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 #网络视频 #短视频 #数字音乐 #综合视频 #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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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中国传媒行业细分市场分析 互联网视听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组图】
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已达10.70亿,成为网民使用最广泛的应用之一。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10.40亿,使用率93.8%,持续引领行业发展。数字音乐用户也实现显著增长,规模接近7.5亿,得益于音乐直播和短视频等新形式的兴起,推动了消费者从单一听觉体验向全景娱乐的转变。
综合视频市场的规模在内容精品化战略推动下稳步增长,预计2024年将突破1500亿元。优质内容、融合业态和AIGC技术应用是主要增长动力。同时,在线音乐市场也展现出高速增长趋势,市场总规模预计达到2113.5亿元。监管体系的完善与技术创新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未来,互联网视听行业将继续融合教育、文旅等多元场景,形成共生的产业格局。AI技术将在创作、版权保护等环节发挥更大作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 #网络视频 #短视频 #数字音乐 #综合视频 #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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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学校系统数据泄露案看公共服务领域的制度改进
2025年9月18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6起“护网—2025”专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涉及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失责事件。其中,河南舞钢市某学校因其智慧刷卡计费系统存在高危漏洞,导致学生和教职工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在境外兜售。该校未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未在与第三方的合同中明确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最终被依法处罚。
此案反映了教育系统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的严重数据安全挑战,揭示了技术防护缺失和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尽管我国已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机构仍存在合规性不足的现象。教育机构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在委托第三方时加强监督,以防止信息泄露。
未来,教育领域的数据保护应被视为公共服务信息治理的重要环节,需建立强制性标准和完善的监管机制。通过健全责任体系和多方协同,形成长效机制,以应对日益严峻的个人信息保护挑战,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 #网络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 #数据泄露 #教育系统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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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学校系统数据泄露案看公共服务领域的制度改进
2025年9月18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6起“护网—2025”专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涉及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失责事件。其中,河南舞钢市某学校因其智慧刷卡计费系统存在高危漏洞,导致学生和教职工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在境外兜售。该校未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未在与第三方的合同中明确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最终被依法处罚。
此案反映了教育系统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的严重数据安全挑战,揭示了技术防护缺失和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尽管我国已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机构仍存在合规性不足的现象。教育机构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在委托第三方时加强监督,以防止信息泄露。
未来,教育领域的数据保护应被视为公共服务信息治理的重要环节,需建立强制性标准和完善的监管机制。通过健全责任体系和多方协同,形成长效机制,以应对日益严峻的个人信息保护挑战,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 #网络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 #数据泄露 #教育系统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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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直播打赏法律困境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各界专家共议行业治理新路径
8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了“网络直播打赏法律困境学术研讨会”。来自司法机关、高校和企业的专家们共同探讨了网络直播打赏所引发的法律挑战。会议指出,数字技术重塑社会关系,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赃款追缴等问题亟需综合治理研究。与会者强调应建立合理的法律框架,避免“一刀切”的做法,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
专家们讨论了直播打赏的情感付费模式,认为其应被视为综合性网络服务合同。针对赃款追缴,提出建立阶梯式责任认定框架,强调平台的注意义务应适度。关于未成年人打赏责任,专家们建议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以保护司法资源。会议还探讨了如何保障平台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避免对其权益的侵害。
中国人民大学的姚辉教授总结指出,直播打赏面临价值观、法教义学与方法论的困境,呼吁跨领域对话以推动法律与新兴业态的协同发展。此次研讨会不仅深化了对网络直播打赏法律问题的认识,也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 #网络直播 #打赏法律 #数字经济 #法律困境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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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直播打赏法律困境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各界专家共议行业治理新路径
8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了“网络直播打赏法律困境学术研讨会”。来自司法机关、高校和企业的专家们共同探讨了网络直播打赏所引发的法律挑战。会议指出,数字技术重塑社会关系,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赃款追缴等问题亟需综合治理研究。与会者强调应建立合理的法律框架,避免“一刀切”的做法,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
专家们讨论了直播打赏的情感付费模式,认为其应被视为综合性网络服务合同。针对赃款追缴,提出建立阶梯式责任认定框架,强调平台的注意义务应适度。关于未成年人打赏责任,专家们建议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以保护司法资源。会议还探讨了如何保障平台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避免对其权益的侵害。
中国人民大学的姚辉教授总结指出,直播打赏面临价值观、法教义学与方法论的困境,呼吁跨领域对话以推动法律与新兴业态的协同发展。此次研讨会不仅深化了对网络直播打赏法律问题的认识,也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 #网络直播 #打赏法律 #数字经济 #法律困境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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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数智化转型 必须筑牢数据安全堤坝_中国经济网
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185万元罚款。这些行为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和数据安全管控措施不足等,反映出银行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重视不足。随着线上业务的普及,银行的客户数据和业务流程高度依赖互联网系统,网络安全漏洞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泄露和资金安全受损,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已出台多项规定以规范银行行为,保障金融安全与客户权益。例如,2024年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的报告要求。这些措施旨在提升银行的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然而,北京农商银行的罚单警示了部分银行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上的疏忽。当前,银行的数智化转型进入下半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防线是否牢固,直接关系到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信任。为此,银行需从制度落实、技术升级和责任明确等多方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有效防护。
🏷️ #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 #金融监管 #数字化转型 #银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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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数智化转型 必须筑牢数据安全堤坝_中国经济网
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185万元罚款。这些行为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和数据安全管控措施不足等,反映出银行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重视不足。随着线上业务的普及,银行的客户数据和业务流程高度依赖互联网系统,网络安全漏洞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泄露和资金安全受损,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已出台多项规定以规范银行行为,保障金融安全与客户权益。例如,2024年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的报告要求。这些措施旨在提升银行的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然而,北京农商银行的罚单警示了部分银行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上的疏忽。当前,银行的数智化转型进入下半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防线是否牢固,直接关系到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信任。为此,银行需从制度落实、技术升级和责任明确等多方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有效防护。
🏷️ #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 #金融监管 #数字化转型 #银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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