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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法院发布涉直播行业典型案例:司法护航数字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

厦门法院针对直播MCN服务、服务商合作、独家经纪违约等常见纠纷,发布三则典型案例以厘清事实服务合同、平台扣罚、独家经纪违约等问题,促进契约精神和诚信履约。第一案例虽未签书面合同,但以实际提供培训等服务成立事实服务关系,法院认定双方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判定机构退还部分培训费并承担连带责任,强调MCN机构应规范签约流程,避免履约争议。第二案例中平台逐笔扣罚,已确认扣罚项并由对方确认,不构成欺诈,法院强调各方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凡事后主张欺诈需有凭据,企业应及时行使救济权利。第三案例涉及艺人独家经纪期内擅自跳槽,法院以违约事实与公平原则将违约金酌情定为20万元,强调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应平衡职业发展与投入,防止以劳动关系为抗辩。厦门法院表示数字经济需法治保障,下一步将关注行业新情况,继续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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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法院发布涉直播行业典型案例:司法护航数字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

厦门法院针对直播MCN服务、服务商合作、独家经纪违约等纠纷,发布三则典型案例,旨在厘清事实服务合同、平台扣罚、独家经纪违约等法律问题,推动各方恪守契约精神、诚信履约经营。案例一在未签书面合同的情形下,法院认定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判定星播公司退还培训费的部分金额,并强调MCN与主播之间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机构应规范签约流程,避免履约争议。案例二涉平台扣罚款项,法院认定扣罚明细已被明确确认且无欺诈行为,强调各方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被告知申诉权利并不构成欺诈。案例三中艺人擅自跳槽至第三方平台,法院依根本违约认定并酌情降低违约金至20万元,强调经纪合作应兼顾艺人发展与公司投入,防范无理抗辩。总体看,数字经济新业态需以法治保障健康发展,厦门法院将持续回应行业关切、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 #直播经济 #MCN #独家经纪 #守约精神 #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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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数字艺人“和多位明星撞脸”,可能侵权!_南方网

今年以来,AI仿真人短剧迅速兴起,带来行业活力同时也引发法律讨论。报道聚焦两名AI数字艺人“秦凌岳”和“林汐颜”的官方签约及其与明星的高度相似引发的肖像权争议。专家指出,是否侵权取决于是否能让公众稳定识别出特定真人,而非仅凭外貌相似。若构成侵权,责任方为数字人形象的使用者与开发者,权利人可请求停止使用、道歉并索赔。同日,关于“AI偷声”问题也成为焦点,20余位配音演员就声音AI化侵权提起诉讼,法院裁定若AI声音能被公众识别出原告,即构成侵权并应承担损害赔偿,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专家强调,AI创作并非无限制,需取得合法授权,遵循肖像权与人格权的底线,行业应以合规与自律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总体而言,AI技术为演艺带来新机遇,但必须完善立法与行业规范,确保技术向善、创作原创性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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