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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融合发展,一次性补助如何申报?_山东宣传网

山东省四部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融合发展细则,有效期至2027年末,重点支持废钢铁、废铜、废铝、废旧动力电池领域,推动回收、分拣、物流与加工利用协同,畅通循环产业链。符合条件的融合主体可获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一次性补助。
申报主体须依法经营、信用良好,具备相应场地设施、稳定合作关系、融合方案及规范业务数据。回收企业和专业物流企业需分别按要求与加工利用企业协作,形成稳定的回收、转运、加工链条;存在失信、环保安全问题或无实质协同关系的,不予支持。
补助按融合成效、循环利用能力和示范作用综合评价、分档定额支持,专项用于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数字化建设、设备购置及产业链协同升级。资金采取年度申报、逐级审核、省级评审、公示拨付机制;企业须规范用款并接受监督,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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