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鼓励社会监督校园食堂

教育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强调中小学和幼儿园需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并鼓励家长参与陪餐。学校需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制定考核办法和应急预案,确保食材质量安全,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学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禁止采购不合格食品。同时,鼓励地方建立数字化采购平台,推动电子化管理,提升采购流程的规范化和智慧化。教育部门需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与指导,完善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信用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开。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健全管理制度,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确保食堂运营的公益性和透明度,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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