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 新闻中心 - 东南网

福州市近日颁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全国省会城市首部聚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以政府统筹、部门监管、名录管理、智慧防控、主体责任五大核心维度构建治理体系,明确市县乡三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重点单位动态名录及年度公示机制,覆盖7类高风险单位,形成行业建议—应急评审—政府审定的认定流程。数字化、智慧化预警与处置是核心亮点,福州将搭建市级智慧管理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直达企业与单位,打通预警传递“最后一公里”,并完善从预警接收、传导到现场处置的全链条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率。法规明确重点单位需固定专人接收预警、常态化演练与风险排查,强化高空构筑物、临时搭建与排水管网等的日常维护与物资储备要求。办法的四大特色包括填补省会空白、创新“气象+应急”协同、以数字平台落地防灾、促进政企研协同社会共建。福州在实施前将推进常态化督查、普法宣传、配套细则及智慧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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