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我国数字经济进入深度融合阶段,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预计在2025年突破万亿,数字产业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9%。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数据正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的深度与效率成为衡量经济质量与韧性的关键。数字经济要从传统要素驱动转向数据要素驱动,数据流通、融合与应用催生新技术范式、商业模式与产业形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化。2025年“东数西算”工程推进,八大枢纽聚集80%智算资源,算力监测调度体系初步建立,可监测与可调度算力资源达到分别85.7万PFlops与9.6万PFlops,为前沿产业创新提供动力。治理层面,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基本成型,数据标准与技术文件不断增多,标准验证试点与行业应用组陆续成立。但仍面临数据产权、流通与收益分配等制度不健全、全链条技术体系待完善、跨行业数据壁垒等挑战,需要多方协同创新体系与生态建设。基础制度要规范数据分类分级、交易规则与安全评估,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释放社会与经济价值。技术创新聚焦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空间等,使“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推动大数据与AI深度融合,降低中小企业使用门槛。生态培育方面,鼓励多元数据服务商与第三方机构,建设数据要素产业园区、孵化平台与示范基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的应用示范。安全与发展需动态平衡,在促进数据自由流动的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跨境管理与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提升行业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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